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21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的规定和要求,中国人工智能学会面向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开展202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单位和名额

(一)推选单位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为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的推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机构。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按照要求成立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和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选工作。

      (三)推选人选。中国人工智能学会面向本行业领域发布推选信息,通过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进行推选。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

      (四)审核材料。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组织评审。由推选专家委员会采取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被推选人。

      (六)进行公示。通过审核和评审后,在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报送结果。推选结果报送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四、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时刻坚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

      (三)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严格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四)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候选人材料

      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被推选人需提供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6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6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2套。

      (4)《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3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3份。

      (6)U盘1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7)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1)纸质件2份。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9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1)纸质件2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2. 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材料,逾期无效。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

      3. 以上报送材料用于学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待评审结果出来后,通过评审的被推选人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按中国科协要求报送材料至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亚茹  于蕙

      手机:13121123883,13811484695

      电子邮箱:msc@caai.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3号,学研大厦B座305


      原文链接丨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8/art_460_144988.html

随文附件

附件1. 同行专家评议表.doc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021年01月10日


Copyright © 2010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互联网ICP备案:京ICP备06029423号-1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编: 100876 技术支持: 010-62283919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