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文件精神,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2015年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及条件

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4〕206号)、《中国工程院关于做好由学术团体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中工发〔2014〕143号)及《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推荐、提名符合条件的本学会会员为两院院士候选人。

2.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且为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员。

3. 被推荐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要特别注意推荐、提名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4. 凡2009、2011和2013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的人选,2015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的资格。涉密人员,不由全国学会推荐;凡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由院士提名,不由全国学会推荐。

二、推选名额

中国科学院2015年院士增选名额不超过65名,中国科协可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不超过10名,化学部不超过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不超过12名,地学部不超过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不超过7名,技术科学部不超过11名。

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名额不超过75名,中国科协可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300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农业学部不超过36名,医药卫生学部不超过36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不超过24名,工程管理学部不超过24名。

三、工作程序

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附件2),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程序如下:

(1)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各分支机构,或院士个人推荐。

(2)申报时间:2015年1月30日17:30前。

(3)学会工作小组于2015年2月20日前对申报的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我会推荐的两院院士候选人。

(4)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全国学会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材料审查委员会意见,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提名单位意见后,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中国科协。

四、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备案纸质件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2015年推选工作方案纸质件1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推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格式附后)纸质件1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后)纸质件1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

6.材料1、2、5的word格式和材料3、4的excel格式电子文件光盘1张。

(二)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下载、查询。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7)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1份。

报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其内容须与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涉密材料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准确定密并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一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column_693_1.html)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1份。

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办公室。材料需完整报送,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材料需完整报送,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5年1月30日下午17:30 前

报送地址:北京邮电大学教1楼122学会办公室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艾莉莎 卢军强 邹亚茹

电话:010-62282983(秘书处),010-62281360(办公室)

手机:13811862350、15650713528、13121123883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caai@bupt.edu.cn

               2015-01-19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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